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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律师   刘丽娜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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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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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拓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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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媒体的频繁曝光,食品安全问题进入广大老百姓的视野,有些商家为了利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我国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当立案。

  2、根据刑法第143、150条的规定,犯本罪,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2、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其他渎职犯罪的

  3、“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检验报告并结合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通知有关专家出庭作出说明。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法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

  (1)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2)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3)提供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4)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3、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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