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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律师   刘丽娜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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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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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非数额型盗窃罪是如何认定的

  我们知道盗窃罪的处罚认定都是以侵犯财产的数额为标准,盗窃数额小的都可能不构成犯罪,公安也就依据治安管理条例拘留几日而已,但是有些盗窃行为却不是以盗窃的数额为标准来认定的,而是根据盗窃的行为性质,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非数额型盗窃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什么是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非数额型盗窃罪是如何认定

  1、《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盗窃行为规定为非数额盗窃,意思就是不管你盗窃到的数额是否达到构罪标准,都将以盗窃罪论处。

  2、入户盗窃司法认定问题

  《盗窃解释》第3条第2款对入户盗窃的界定为:“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对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定:1.“户”具有两个方面特征,即必须同时具备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否则按其他盗窃行为认定。功能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场所特征表现为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但“户”本身并非“盗窃行为本身的组成部分,而是限制处罚范围的要素。

  3、携带凶器盗窃司法认定问题

  《盗窃解释》第3条第3款对携带凶器盗窃界定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

   4、扒窃司法认定问题

  《盗窃解释》第3条第4款对“扒窃”的界定为“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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