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娜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 详细>>
律师姓名:刘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3394503927
邮箱地址:530034917@qq.com
执业证号:12301201111529485
执业机构:黑龙江拓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浦发大厦711室
律师提问是法庭调查的重要环节,也是刑事审判的重要环节。很多证据、证人都是在提问中质证的。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细致的提问规则。下文小编将会详细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
提问要有目的
提问要有明确目的,不能提出无把握的问题,以避免出乎意料的对己方不利的回答结果。
提问应简明
问题应简洁、清楚,听得明白,易于回答。
提问应适可而止
提问应见好就收,及时结束,不要画蛇添足。
对被告人不能突然袭击
对于被告人,辩护人不能提出带有圈套性的问题,更不能搞突然袭击。
提问应有充分准备
提问要事先充分准备,且准备多种提问方式,包括证人出庭与不出庭的各种质证方式,以免对方异议时自乱陈脚,无法继续提问。
提问的技巧很多,这里列举几个主要的技巧:
(1)过渡性语言。为了使被问者、法庭及听众听得清楚、明白,在一个问题转向另一个问题时,应使用过渡性语言,比如“我现在问一下你的家庭情况?”“我想问一下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等等。
(2)连环问题。即把被问者的回答重复一遍,然后继续提出新问题,环环相扣,紧凑清楚,突出重点。
(3)限制性问题。问题设计的具体明白,回答者只需也只能回答“是”或“不是”,没有发挥余地。
(4)拔毒刺。对于己方证人一些显而易见的缺陷、弱点自己首先问出来,避免受对方盘诘。
(5)策略性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不会影响案件事实或证据本身,但有可能打乱对方的思维逻辑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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