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刘丽娜律师   刘丽娜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刘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3394503927

邮箱地址:530034917@qq.com

执业证号:12301201111529485

执业机构:黑龙江拓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浦发大厦711室

盗窃罪

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

  盗窃罪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可用来确定盗窃罪犯罪的严重程度,从而影响到盗窃罪的量刑处罚。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下面就由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盗窃罪金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对于盗窃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一、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在这里,小编提醒您,以上是适用全国范围的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各地的标准均有所差别。具体在诉讼过程中要先咨询当地的标准。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394503927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39号

Copyright © 2017 www.www.0451x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