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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律师   刘丽娜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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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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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

电信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越来越发达,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都与网络密不可分。然而一些人却利用网络来进行电信诈骗,谋取非法的利益,应该受到处罚。那么最新电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最新电信诈骗量刑标准

  (一)能够查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只是电信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在2016年12月19日 以前,全国各个省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自己省的量刑标准,2016年12月19日开始,全国实行统一量刑数额标准 ,电信诈骗定罪的标准全国统一定为3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二)查不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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