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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娜律师   刘丽娜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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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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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情况

  互联网现在那么发达,网络诈骗无处不在,但是哪些是网络诈骗的情形呢。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八种情况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八种情况具体如下:

  1、冒充亲友诈骗

  采用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亲友qq号等网上联络方式,然后冒充受害人亲友借钱,更有甚者,播放受害人亲友的视频聊天录像,以达到取信受害人 目的。

  2、冒充商业伙伴

  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了受害人商业伙伴的电子邮箱后,利用该电子邮箱或注册用户名极为相似的邮箱名,冒充其商业伙伴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3、网上购物诈骗

  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直接开设购物网站,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在网上兜售数码产品、游戏装备、监控器材等商品,诱使网民与其联系购买。

  4、虚构中奖诈骗

  通过电子邮件、qq、论坛短信、网络游戏等方式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 财。

  5、彩票预测诈骗

  不法分子开设彩票预测网站,以有内幕消息、权威预测等为名,大肆吹嘘其历史预测成绩,诱骗网民汇款加入成为其会员。

  6、股票预测诈骗

  不法分子开设股票投资网站,冒充正规证券公司,以有内幕消息、权威分析等为名,大肆吹嘘其历史投资成绩,诱骗网民打款进行投资。

  7、钓鱼网站诈骗

  开设网址与真实网站极为相似的虚假网上银行、虚假慈善网站或虚假网络交易平台,骗取网民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从而盗取网民银行存款。

  8、网上招聘诈骗

  不法分子在各大网站、论坛上大量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引诱网民在网上应聘,再以收取“会员费”、“介绍费”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以上就是“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八种情况”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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