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娜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中国注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几百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 详细>>
律师姓名:刘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33945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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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301201111529485
执业机构:黑龙江拓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浦发大厦711室
相信大家在实际生活中,关于毒品犯罪的例子也听过不少。提起毒品,首先想到的就是危害二字,毒品犯罪在我国也是属于违法的,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大家知道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吗?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
(1)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3)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4)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的相关知识,同时小编还为大家介绍了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其实现在社会上还有很多贩卖毒品的现象,那么大家就需要注意了,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如果还想了解毒品犯罪的量刑的,可以到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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